四川眉山: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期间 非法采砂仍然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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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8 22:29: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8年春节前,中 央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在各地相关文件中,有组 织非法滥采矿产资源、非法掠夺砂石、矿山资源等被明文列入黑 恶势力类别中。

    9月19日,中 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督导四川眉山市工作汇报会召开。中 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组长韩 勇结合督导情况,就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作讲话,市委书 记慕新海作专项斗 争工作情况汇报。

    然而,就在中 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眉山期间,位于四川眉山市东坡区苏堤南路中海名城旁一非法采砂场,却得到当地相关部门的肆意包庇、纵容,甚至充当“保护伞”。

    该非法采砂场在屡遭媒体曝光后,仍然照常生产;相关部门在明知该采砂场未通 过环评及环保验收、不具备相应行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却找出种种理由搪塞投诉群众,以确保非法采砂不停工停业。

    是什么让眉山相关部门胆敢与中 央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精神背道而驰?究竟谁在充当黑 恶势力的“保护伞”?

   

    媒体报道回顾

    此前报道称,被严重污染的长江支流岷江,位于眉山市东坡区苏堤南路中海名城旁。这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砂石场,一边是繁华的东坡区闹市区,另一边则是受保护的岷江。

    据了解,进行大肆非法采砂污染岷江水质和空气环境的,为眉山岷江水电开发有限公 司和四川圣蓝能源投资有限公 司,该两公 司的法人都是杨平,因此杨平是造成该违法事实的元凶。

    经调 查,该砂石场存在诸多问题。例如,该砂石加工场选址有问题,靠城区太近,且四周没有任何防尘围挡设施。按规定,城区旁是绝对不能开设砂石场的。

    更严重的是,其石料露天摆放,没有任何遮盖,没有封闭生产,更没有除尘设备设施,晴天产生很大的粉尘,而雨天则污水横流。尤其是在加工区,没有安装收尘系统和管道,尚未加工的砂石被堆积成数层楼高的小山,其也没有采取任何防尘防护设施,只要一刮风,尘土就飞扬弥漫到周边居民区。

    此外,运送砂石的大量大型运输车辆来回奔跑,也造成了严重的扬尘;石料堆放场,堵塞了排水沟,致使排水沟改变流向,给居民区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

    同时,这个采砂场在进行采砂作业时,排放大量油污,把整个岷江弄得十分肮 脏浑浊;而其在生产加工的过程中,也将大量垃 圾直排岷江,严重破 坏了岷江 的水质。

    市民还反映,该采砂场存在非法占地及违法建筑问题。

    关于上述问题,市民多次向眉山市、东坡区两级环保局、水务局、砂管办、东坡区航电办进行投诉举报,但却遭到环保等部门的包庇和保护。东坡区航电办及有关部门在向举报人作回 复时尽管承认确实存在污染问题,但结果还是极力袒护放纵,避重就轻。

   

    在群众一而再、再而三地举报和投诉的情况下,东坡区环境保护局于10月9日回 复称:群众投诉的岷江水电开发有限公 司砂石场,为岷江干流汤坝航电枢纽工程砂石加工场,该航电工程以航运、发电为主,兼顾城市环境建设、防洪、灌溉、供水等,眉山岷江水电开发有限公 司委托有资质的的单位编制了<<岷江干流汤坝航电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汤坝航电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等,经专 家组评审,取得了相关批复。

    该砂石加工场主要包括砂石原料和砂石成品堆场、砂石加工生产线及配套工程等,场地设置在汤坝枢纽工程渔道施工场地内,属航电工程配套临建设施。自砂石加工场建设以来,区环保局、区砂管办、区航电办、区水务局等部广按照职能职责,强化监 督检 查,对已发现的堆场未有效覆盖等问题,依法处罚并要求企业立即整改。目前,该加工场已停产整改,原料堆场使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正在修建全封闭钢结构密闭厂房。

    举报图中显示“堵塞排水沟”情况,经区航电办实地勘 察,排洪渠本来就有一转弯处,而料场正对转弯处,举报图片为拍照角度显示堵塞,实际排洪沟流向未变,沟渠通畅,并未堵塞。

    下一步,区环保局、区砂管办、区航电办、区水务局等部门将持续监 管,在该砂石加工场完成全部整改措施,经上述职能部门联合检 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经相关部门调 查核实,该采砂场原来存在如此严重的问题。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存在严重问题的非法采砂场,却安然无恙地生产了近两年时间。

    如果说该采砂场是汤坝航电枢纽工程的配套,那么其采挖和加工出来的砂石只能自给自足。但是,至今汤坝航电工程主体尚未开建,该采砂场用于本项目附属工程的砂石还不到15万立方,而被杨平非法倒卖出去的砂石却高达300万立方。

    这完全是一个打着配套工程的幌子、干着非法采砂盗卖 国 家资源的勾当,相关部门对此又该如何解释?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大量的国 家资源被非法倒卖,难道相关部门还不涉嫌渎职?

    官方资料表明,近两年来,该采砂场一直处于筹备建设状态,是个建设当中的采砂场,至今未通 过环评和环保验收,更没有其它完备的行政审批许可手续,是个如假包换的非法采砂场。

    然而,东坡区环保局却在回 复中套用<<岷江干流汤坝航电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汤坝航电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等审批材料,以此来忽悠人 民群众和上级领 导。

   

    法 学专 家指出,既然杨平在没有办 理环保、采矿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采挖并倒卖了大量砂石,其除了构成破 坏生态环境罪、偷逃税款罪外,还构成非法采矿罪。

    <<最高人 民法 院、最高人 民检 察院关于办 理非法采矿、破 坏性采矿刑事案 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 条第一款和本解释第二条、第三 条规定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一)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 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二)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 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既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又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

    根据<<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 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 家规划矿区、对国 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者管 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 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组长韩 勇强调,要严格实行“一案三查”,进一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犯罪的“保护伞”,将打击“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的重要方向。要对过去侦办的重点案 件“回头看”,发动行业监 管部门和群众深入摸排线索,对黑 恶势力深挖彻查,坚决对“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防止出现“保护伞”被保护的现象。

    那么,究竟谁是眉山这个非法采砂场的“保护伞”?

    眉山市委慕新海书 记表示,眉山将以此次中 央扫黑除恶督导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督导组提出的各项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压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治理、夯基固本、健全机制,全力以赴打好扫黑除恶的整体战、攻坚战、防御战、阵地战和持久 战,迅速在全市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高 潮。

    因此,希望眉山相关部门能坚决落实中 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指导精神,切莫让慕新海书 记的讲话成为“耳边风”,依法对该非法采砂场进行取 缔,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监察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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