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河北唐山海港分局侯林,利用职权“多捞多分成”!

[复制链接]
查看: 2584|回复: 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6-26 18:18: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网上的阴阳合同咱们不知道真假,现在也不去评说。但是目前又有一个跟合同有关的事儿出来了,猫腻也是几千万大小的!之前知名网站已经曝光过,唐 山市公 安局海港分 局副局 长侯林等人为了多捞到合同50%的分成,利 用职权将一起合同纠纷案活活办成经济诈骗刑事案,期间更有无证抓人,捏造证据,强行冻结账户等戏码。目前更大的“料”出来了,侯林现在放了自己之前抓的人,目的竟是为了一起“盗取”原冻结账号里的1千多万!

    按理说,现在“扫黑除恶”正在大刀阔斧的进行,今年中 央也反复强调:严防刑事执 法介入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大胆的老虎和苍蝇都该被打绝了。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像侯林这样的腐 败贪 官还有,而且很猖獗,亵 渎法 律,玩 弄职权,黑的可怕。下面说下具体案 件经过,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关注,世上还是该有些正义。

   

    案 件前期梗概:中铁一运(天津)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中铁一运)因煤炭业 务与唐 山海港润港贸易有限公 司(简称唐 山润港)在2016年10月24日-25日签订了两份煤炭买卖合同。在履行合同时,唐 山润港曾少接收中铁一运的煤炭,理由是“质量不合格”。而实际情况是当时市场煤炭价 格下调,唐 山润港觉得亏了。所以即便煤炭已经经过秦皇岛华正煤炭检验行检验质量合格,唐 山润港依旧不接收、不支付违约金。

    就是这个典型的买卖合同经济纠纷案,被侯林副局 长大作文章。通 过不该有的刑侦手段和捏造伪证、罗 织罪名、恐 吓等下作手段做成了经济诈骗案。期间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抓了中铁一运的法人邢树旺和总经理王 新照等人,并冻结了中铁一运和相关公 司的银 行账户,致公司不能运营。

   

    在邢树旺和王 新照都没定罪时,侯副局 长和手下还以包庇罪抓了邢树旺的大哥以及王 新照的夫人。这还不算,现在更令 人 发 指的是:侯副局 长把王 新照放了,通 过威 逼利诱的手段跟王 新照“勾结”起来,解冻了中铁一运的银 行账户,并且凭借网银转走里面1千多万元,之后又悄悄的把账户冻结了。真想问问这位侯副局 长,职权就是让你这么滥用的?在你脑子里还有没有法 律可言?!

    目前粗略的算一下账:侯林滥用职权把经济纠纷案 件做成诈骗案,公 安局可以多分到案 件合同50%的分成。据悉本案的煤炭合同价值几千万,也就是说这几千万的一半儿会飞入某些人口袋。另外加上后面网银转走的1千多万,这一个案子下来赃官净赚多少大家可以自己算。最可笑的是,据之前爆料,根据相关法 律规定,就算本案真是诈骗案,也不归唐 山市公 安局海港分 局管,这从头到尾就是在利益驱使下的跨地非法 办案!

    几千万诱 惑让侯林铤而走险,让他身为一方父母官不想着造福老百 姓,报效党和国 家的栽培,一味以金钱为目的,滥用职权,将国 家、法 律的尊严踩在脚下,置公 民人身权益于脑后。正是侯林这样的人,这样的行为才助长了社 会和官 场上的歪 风 邪 气,让党和国 家蒙 羞! 作为老百 姓,我们不知道这样的赃官还有多少,但我们相信青天有月,明 镜高悬,相信国 家的扫黑除恶、打老虎、打苍蝇不只是喊口号。我们也相信有关部门会严肃调 查处理,还官 场以清廉,还社 会以安宁,还人 民以安心,我们拭目以待!!!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 转播 分享 微信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