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楼区鼓西街道办事处派出不明身份的人员,屡次欲对西峰里14号 房屋进行强 拆,被 拆 迁户要求强 拆人员出示执 法证 件和合法手续,街道办书 记霸气回应:“为什么要给你们(被 拆 迁户)看证 件?(对于被 拆 迁户)该锁的会锁,该铐的会铐,该抓的人会抓,我们走到最后!!”
住了20多年的合法房产被指违建
福州市鼓西路西峰里14号高度为七层的商住楼,是由陈星铨、范永来、陆升平、陈心用、高振秀五人,在1995年时共同出资建设的。
根据福州市城市规划要求,经鼓楼区建设局等部门的批准,该房领 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区建设局指定设计院进行设计后,设计给出的基本指标为:房屋占地面积333平米,建设六层框架商住楼,总建筑面积约1800多平米;底层为半地 下室车库,层高2.2米;一层为商业店面,层高3.3米;二层为写字楼,层高2.8米;三层以上为住宅,层高2.8米;要求建筑施工规范、建筑外表美观、框架安全系数为七级抗震,设计底图交由建设局存档。
获批合法手续后,陈星铨等人便着手房屋的建设。1996年年底,房屋落成后发现,因顶层防水措施不当,导致顶楼大面积漏水。为解决漏水问题,陈星铨只好个人出资在顶层之上再加盖了一层,从而让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增加到2100多平米。
1999年,福州市政 府发布《关于加快处理我市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根据文件精神,该房屋可完善相关手续。
2000年左右,由于鼓楼区建设局之前为该房办 审批手续的规划股王培富等两位股长先后调走,于是陈星铨等人将补办手续所需的全部材料交给了新上 任的李国华股长。
但令人没想到的是,在李国华股长为该房屋补办手续期间,却因涉嫌职务犯罪入 狱了。更令人意外的是,陈星铨等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也因李国华股长的“出事”而不知所踪了。
此后的十余年,陈星铨等人向建设局查问无果,合法手续始终无法 办 里,申报材料原件也无法补回,致使该商住楼成了历 史遗留问题。
出狱后的李国华,于2016年12月22日向陈星铨等人出具了《关于鼓西西峰里直巷20号陈星铨、高振秀、陈心用、陆升平等入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遗失的情况说明》:
“陈星铨等人于1995年申请在西峰里直巷20号改建民房,经区房管局、建设局、土地局、公 安消防科等部门审核批准后,于1996年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占地面积267㎡,建筑面积801㎡。
由于在建房过程中超建,总建筑面积和建筑用地都超出审批范围。陈星铨等人于2001年至2002年期间向建设局申请“补办”建房手续。
本人李国华,当时是鼓楼区建设局规划股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申请手续一起由本人收件。在办 里“补办”建房手续过程中,本人因犯罪,于2003年初,被纪 委“双 规”,后被 判 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他申请手续不知所踪。特此说明!”
就是这样一个被政 府工作人员弄丢审批材料的房屋,在2016年底被政 府列为被 拆 迁范围后,鼓楼区鼓西街道办事处却不尊重历 史客观事实,将该房认定为违法建筑,进而派出不明身份的人员一而再、再而三地前来强 拆。
街道办和城 管被告后屡屡败诉
2017年6 月16日、19日,鼓西街道突然以“鼓西街道两违办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 导小组”的名义,分别向“陈星诠”发出《催告限期拆 除通知书》、《强 制拆 除告知书》。
告知书中称:本局已立案调 查并作出《限期拆 除决定书》[2017]榕鼓综执限拆决字第04О884号。但实际上陈星铨等人从未见过该该文号的《限期拆 除决定书》。
通知发和告知书发出几天后的6 月23日清晨六点半左右,鼓西街道突然派出十余名身着黑衣黑裤的不明身份的人员及建筑工 人,在该房屋一楼营业商店门口搭脚手架,企图进行强 拆。
陈星铨等人发现后,当即要求他们出示执 法证 件和相关手续,但这些人不予理睬,仗着人 多 势 众继续强行搭建。陈星铨等人拨打110报警,警 察到场后称此事不属他们管,于是便离开了。
在长时间的对峙后和冲 突后,脚手架最终搭建到了二楼。他们的强 拆虽然未得逞,但搭建的脚手架却严重影响了一楼商店的生意,以及住户的出入。
6 月28日,陈星铨等人通 过社区居委会,要求鼓西街道办将脚手架拆 除遭拒,于是便准备自行拆 除。但在拆 除的过程中,一帮不明身份的人却前来阻止。在推搡过程中,鼓西街道工作人员推 倒了陈星铨74岁的妻子郑爱钦,致其倒地以致颅脑外伤并脑震荡而昏迷,不得不拨打120送往省立医 院进行抢救;幸好抢救及时,郑爱钦老人家没有什么生命危险,但《出院小结》仍记载着:颅脑外伤,脑震荡……
6 月28日下午, 陈星铨等人找到鼓西街道进行投诉,没想到该街道党工委林渊书 记却说:“郑爱钦戏演得不错!”
陈星铨等人质疑过来搞强 拆的人为什么不出示证 件、为什么不 穿执 法 制 服?林渊书 记居然霸气回应道:“我们执 法为什么要给你们看证 件?为什么要穿制 服?”
除此之外,林渊书 记还嚣张威胁道:“我们认定你违 章,城 管就可以拆违 章;是你们塞了多少钱给他们(疑指建设局)办假证,结果没办下来!(对于被 拆 迁户)该锁的会锁,该铐的会铐,该抓的人会抓,我们走到最后!!”
无奈之下,陈星铨等人针对鼓西街道告知书中所称的《限期拆 除决定书》,于2017年7月31日向福州市仓山区人 民法 院提起了行政诉 讼,请求法 院依法判 决撤销该《限期拆 除决定书》。
结果法 院在对该案开庭审理时,鼓西街道却当庭表示其没有作出诉 讼中所说的[2017]榕鼓综执限拆决字第04О884号《限期拆 除决定书》,文中 出现的相关文 字属于“笔误”。
由于鼓西街道不承认针对陈星铨等人作出《限期拆 除决定书》,陈星铨等人不需要再将该诉 讼继续下去,于是对该诉 讼作了撤回处理。
图:74岁的郑爱钦昏迷在强 拆现场
用法 律武 器把街道办打败后,又冒出了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综合执 法局。该局于2017年11月16日向陈星铨等人发出[2017]榕鼓综执限拆决字第040923号《询问(调 查)通知书》,于12月21日发出《限期拆 除决定书》,12月26日发出《催告限期拆 除通知书》,2018年1月3日发出《强 制拆 除告知书》。
这一次,陈星铨等人再次拿起法 律的武 器,于2017年12月27日向福州市城市综合执 法局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
福州市城市综合执 法局复议后认为,鼓楼区城市综合执 法局所作出的《限期拆 除决定书》程序违法,于2018年3月7日撤销了该行政处罚。
为此,鼓西街道办事处和鼓楼区城市综合执 法局都没能经受住法 律的考验,在陈星铨的诉 讼和复议面前屡屡败诉。
陈星铨认为,他们败诉的必然的,这是他们利 用公权力野蛮违法行政的结果。正如林渊书 记所说:“我们执 法为什么要给你们看证 件?该锁的会锁,该铐的会铐,该抓的人会抓,我们走到最后!!”这就是公权的蛮横和傲慢。作为基层党组 织的书 记,他心中所装的不是人 民群众,甚至连最基本的法 律底线都丧失了。
图:入院抢救的郑爱钦
众所周知,老百 姓住了20多年的房子,就算当时没有申报,政 府早就该为他们补办合法的房产权属证明了;更何况,陈星铨等人的房屋当年还是合法审批的?
就算超建,当时政 府已给出补办手续的政 策、且陈星铨等人也向建设局提交了补办材料,结果是补办申报材料被经办人员弄丢 了,这过错不能归结于陈星铨等人,政 府相关部门有义务为其补办。鼓西街道不能完全不尊重客观事实,蛮横地一口咬定该房屋就是违建。
目前正值中 央布置依法 治 国方略之时,人 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依法应得到有效地保护。为此,关于鼓西街道相关人员漠视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问题,希望能引起上级领 导和部门的重视。
关于鼓西街道在本次征迁中存在更多的问题,“深海内参”将进一步揭 露!(来源:深海内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