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嫌老婆太丑,获赔款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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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7 13:13:0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网爆:男子冯健以妻子太丑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申请离婚。冯健是在女儿出生后才对妻子的长相产生了质疑女儿丑得不可思议。面对指控,冯妻承认自己的容貌发生巨大变化是因与丈夫认识之前曾花费约62万多元做整容,此事从未向丈夫坦白。冯先生认为妻子用虚假的容貌骗其与之结婚,打赢了官司,并获赔75万多元。

  因妻子长相太丑就与其离婚,的确有些荒唐。但是,他们的离婚也不是没有道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以貌“娶”人,生活中俯拾即是。看看如今的相亲节目,有多少人不是以相貌决定好恶取舍的?连护士都因帅哥长得帅安排插队了,何况还是要一起生活一辈子的爱人呢。拥有娇媚的相貌身材哪个女孩不是梦寐以求?既然如今整容术如此发达,父母给不了的,通过手术刀拥有,也算是一条捷径。现实中,有人因为美貌找到了好工作,有人因为美貌在工作中飞黄腾达,也有人因为美貌钓得了金龟婿。而作为“色物”的男人,相貌在婚姻中所占比重岂能小觑?有人说“美貌是一种生产力”,这“力”还不是这个男权社会中“给力”?

  虽然《婚姻法》第32条前四项非常明确,“人造美女”不能与夫妻感情破裂划上等号,但隐瞒婚前整容事实,目的性非常明确,就是能够“抓牢”丈夫。其欺骗性确定无疑。相貌对婚姻质量带来什么影响不好说,但这个影响因为是“心理感受”,故而,就会有人能忍受,也有人会像得了“爱情洁癖”那样不能接受,当严重到无法共同生活,只能使夫妻感情破裂,最终婚姻失败。显然,整容应归类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中,“欺骗”是两人的婚姻失败的根源。

  针对这桩离婚案,有网友大呼“神奇的老公,神奇的判决”。老公神奇在何处?判决又神奇在哪里?真正神奇的,是为何有那么多人沉醉于“爱情天梯”的凄美烟雾,相信那才是“人间爱情”?爱情可以浪漫,但更要食人间烟火。生活中,真正因为爱情走到一起的,不是没有,但有多少?爱情速配给人的感觉,爱情就如快餐,想吃就吃,想扔就扔。这并不是完全的错觉。社会越现实,爱情就现实,真爱就越来越稀缺。

  他们的爱情,从一开始就不是人们想象中的纯粹,美貌占据主导,虽有伪爱情之嫌,可人间又有多少纯粹的爱情呢。不管爱情成色如何,婚姻总是建立在彼此坦诚、真实、信任的泥土之上的。长在这片土地上的爱情,即便不那么纯粹,只要经营好,呵护好,也有旺盛生命力。有首歌曲唱道:爱情不是想来就能来。但爱情也不是想走就能随便地走的。硬要飞走,就有飞走的理由。所以,整容离婚这件事,与纯粹的爱情无关,只与欺骗有关。欺骗是枚爱情毒药,谁要偷尝一口,谁就要为之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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