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需提供哪些材料?

[复制链接]
查看: 2727|回复: 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8 12:1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双龙飞天 于 2019-10-28 12:13 编辑

针对买方:

     1. 确定商标分类,名称等商标信息。

     2. 受让方公司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个体工商户执照复印件,其它相关文件。

     针对卖方:

     卖方提供商标注册证原件,公证书扫描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商标转让手续包括以下文件:

     一:《商标权转让合同》

     二:《商标使用授权书》

     三:《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四:《商标注册证原件》

     五:《公司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所需资料注意事项: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 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由代理机构制作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

     3、 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

     4、特殊证明材料:

     1)转让人用于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的注册商标在转让时,受让人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转让人用于消毒剂商标的,受让人需 提供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

     2)转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3)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戳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戳,但必须提供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 转播 分享 微信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9-10-28 12:11:31 | 只看该作者
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具体时间安排有如下内容:



     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2、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收到《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就可以使用了。



     从目前商标转让审查时间来看,如果递交申请时,同时递交了经公证的《商标转让申请》或《商标转让协议》,商标局约在6-10个月左右的时间核准商标转让,并下发 《核准商标转让证明》。如果递交之时,未能提交上述经公证的材料,有可能下发补正,核准转让时间相应延长,约在8-12个月左右。但总的来说,商标转让的时间是获得商标最节省时间的一个途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9-10-28 12:13:21 | 只看该作者
商标转让满足条件: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注: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商标转让其他事项:

     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

     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

     继承转让是指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的。

     在实践中,大量的转让注册商标都是以合同方式转让注册的。转让注册商标,应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续,且必须经商标局核准后,转让注册才能生效。转让注册商标而不向商标局办理有关手续的,属于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将受到行政处罚,严重时还可能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因此,就相关业务的办理,用户应当先咨询专业的代理公司或者委托已经在国家相关单位备案的代理机构办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9-10-28 12:17:20 | 只看该作者
注册商标转让受让方需要承担怎么样的义务


转让期间,要看上方的转让合同或协议中的规定条款。基本是可以实用的,但在转让办理期间,商标所有权还是属于转让方的,所以商标名称可以使用,但不能使用商标标识“r”。

如果原使用许可合同规定商标权所有人不得将其商标权转让他人,则商标权人就没有资格订立转让合同。

如果转让人将其在一切取得了注册或申请了注册的国家中的商标权全部转让,则转让人还应保证到签约时为止已经在尚未批准其注册的国家履行了一切注册申请手续,且有关申请尚未被驳回。转让价格。转让后,受让人的权利范围。

如果转让方转让其在一切国家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全部商标权,则双方还应约定在所转让的申请案被批准后,受让方享有全部专有权。

如果转让人将按期收回商标权,则应约定转让期限。如果要求受让人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商品的质量,则转让人应按约定提供生产有关商品的(技术决窍)、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及有关的技术服务。

转让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对与受让人的商品相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使用已转让的商标。

受让方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商标权而一同提供给受让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所转让的商标名称、样式,注册国别、注册号,下一次应续展的日期,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以及它们的具体名称。

如果转让方转让其在一切国家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全部商标权,则合同中还应列明已批准注册的国家的名称,已受理注册申请的国家的名称,以及注册商标和拟申请注册的商标所包括的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具体名称。

商标转让受让方需注意事项

1.转让人应为转让商标的合法权利人。办理商标转让申请前,可以了解下此商标在办理转让申请前是否还有被转让给他人。转让人是否为商标注册人,转让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记录的申请人名义是否相符。

2.转让商标的许可情况。受让方首先要了解清楚转让方是否在转让商标之前有无许可其他公司使用此商标。因为根据现行法规,发生在后的商标转让合同不能影响在先的许可合同的效力。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从而对转让商标的受让人产生不利影响。

3.转让协议内的权责分明。这一点主要是在签定转让协议的时候就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等要遵守的相关规定都应一一罗列出来。规避将来在半年的转让期间出现的种种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9-10-30 12:44:27 | 只看该作者
苏州商标窗口商标受理业务范围及收费标准
苏州商标窗口商标受理业务范围及收费标准
序号 
业务名称
收费标准
备注
1
受理商标注册费
270
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
每个商品加收27元
2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0
 
3
补发商标注册证费
450
含刊登遗失声明的费用
4
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
450
按类收费 
5
撤回转让注册商标费
0
 
6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
450
按类收费。如有延迟,每类加收225元
7
撤回商标续展申请
0
 
8
变更名义地址申请
0
9
撤回变更名义地址申请
0
 
10
变更代理人/文件接收人
0
11
撤回变更代理人/文件接收人
0
 
12
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备案
0
 
13
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
0
 
14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
135
按类收费
15
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
0
 
16
删减商品服务项目
250
按类收费
17
撤回删减商品服务项目
0
 
18
商标注销申请
0
 
19
撤回商标注销申请
0
 
20
出具优先权证明申请
50
按类收费
21
马德里国际商标
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
100
按类收费
22
商标更正申请
250
按类收费
23
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
50
按类收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9-10-30 12:45:37 | 只看该作者
苏州商标窗口扩展业务范围并开启网上申请服务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商标注册流程,方便申请人高效便捷地办理商标业务,苏州商标受理窗口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要求,自2019年6月20日起,全面采用商标业务网上服务系统,申请人可在苏州商标窗口办理包括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续展、转让、备案等在内的23项业务。商标局后续法律文书将通过电来电往的方式,直接送达申请人预留的电子邮箱,并有短信提示。
    请申请人办理业务之前提前至苏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www.szqts.gov.cn/)下载相关业务申请表格并根据相关说明填好申请书(“文件下载”栏目),仔细阅读《业务申请指南》,携带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至窗口办理。申请商标注册的,还需将商标图样打印在空白A4纸上或携带商标图样电子档(JPG格式、200K以内)。
    苏州商标窗口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
    苏州商标窗口咨询电话:0512-6815010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9-10-30 12:47: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双龙飞天 于 2019-10-30 12:49 编辑


苏州商标窗口受理业务材料要求

申请项目

申请书

主体身份证明文件
(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图样打印或电子档(格式应为jpg,图形应清晰,图样文件大小应小于200KB且图形像素介于“400×400”-“1500×1500”之间。

如以他人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需附上授权书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



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多次变更的,可以直接变更至最新名称

变更地址



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多次变更的,可以直接变更至最新地址

变更商标代理人



与变更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委托书》



变更外国人/外国企业国内文件接收人







删减商品服务项目







转让商标



转让人、受让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转让证明

转让人、受让人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相同或类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移转商标



申请人办理相关移转手续的证明材料



商标续展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





提交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



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





提交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出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证明







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







商标注册证补发







变更、转让、续展证明补发











变更、转让后更正注册人


注:1.通过苏州商标窗口进行网申,后续法律文书将发送至申请人填写的电子邮箱;以上为业务办理材料,具体业务的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商标网:http://sbj.saic.gov.cn/sbsq/sqzn/

     

2. 身份证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包括身份证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
3. 各类业务申请表格格式可至苏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4.带好现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