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当事人恶意串通诈骗国家赔偿款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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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5 15:4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黄日友,男,广西柳州市人,一个重症患者,曾参加过越南战争的老兵。黄日友对举报事实的真 实性承担法 律责任。

    一、黄日友是(2005)柳市民一初字第3号案 件被执行人,执行案号是(2012)来中法执字第45号,黄日友向上级领 导机 关和社 会大众公开举报(2005)柳市民一初字第3号案 件不适格申请人柳州市珂宁投资贸易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珂宁公 司)、被执行人柳州市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华泰公 司)、非法购 买被法 院在本案中违法拍卖的案外标的即被执行人黄日友挂靠在被执行人华泰公 司名下的在建工程方华泰公 司的裙带公 司柳州市金银华贸易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金银华公 司)以及不适格申请人珂宁公 司和被执行人华泰公 司在本案中的共同委托代 理人柳州市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韦秋建在本案中恶意串通、占有和转移、挪用法 院查封财产,故意向法 院隐瞒占有和挪用法 院查封财产的事实真 相,并涉嫌恶意串通诈骗国 家400000元赔偿款,相关国 家司法人员也存在违法违纪的情况。

    案 件经过如下:因黄日友在(2005)柳市民一初字第3号案 件中欠案 件申请人黄志刚190万元,法 院查封黄日友挂靠在华泰公 司名下的开发项目当时价值500余万元的34套房屋,后因本案以(2005)柳市民一初字第3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案,调解书确定黄日友欠黄志刚190万元,调解利息80万元,共计270万元,并确定黄日友的挂靠公 司华泰公 司出 售和收取法 院查封房屋款,并将查封款项的73%支付给申请人黄志刚,华泰公 司占有和支配法 院查封房屋款项33⑨8463元,只支付了解封的14套房屋出 售款中的1300000元作为支付黄志刚本金,黄日友个人已向黄志刚支付70000元,共计支付1370000元,尚欠黄志刚本金53万元,调解利息80万元,共计133万元。华泰公 司并没有依据调解书的约定将被法 院查封的34套房屋出 售款项支付黄志刚余款。华泰公 司故意向法 院隐瞒占有法 院财产的真 实情况并自导自演设局向法 院申请拍卖黄日友挂靠在华泰公 司名下的价值4000万元的在建工程,造成黄日友巨额经济损失。操作过程如下:(1)、故意申请解封法 院查封的没有被执行的20套房屋,并蓄意占有法 院查封房屋出 售款,终止黄日友一切开发活动,故意不将款项支付给黄志刚,逼 迫黄志刚以80万元转让债权,黄志刚债权转让没有依法通知债务人黄日友,华泰公 司以珂宁公 司的名义接手债权,并以珂宁公 司的名义申请违法拍卖黄日友挂靠在华泰公 司名下的在建工程,华泰公 司同意拍卖,华泰公 司的裙带公 司柳州市金银华公 司非法购 买被违法拍卖的案外标的,购 买款并没有到位,本案不合法申请人珂宁公 司与被执人华泰公 司、购 买人金银华公 司的共同委托代 理人是柳州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韦秋建,韦秋建与案 件当事人恶意串通,侵占和挪用法 院查封款,造成黄日友挂靠在华泰公 司名下的4000万元在建工程被违法拍卖,造成黄日友巨额损失3650万元。事情暴 露后韦秋建还参与策划和怂 恿被执行人华泰公 司及非法购 买人华泰公 司的裙带公 司柳州市金银华公 司诈骗国 家赔偿款400000元。华泰公 司故意占有法 院查封财产造成法 院违法拍卖黄日友4000余万元财产不但没有得到法 律的严 惩,国 家还赔偿本案中恶意串通损害黄日友合法利益给黄日友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的非法购 买人华泰公 司的裙带公 司金银华公 司400000元,国 家的司法机 关俨然成了华泰公 司、华泰公 司的裙带公 司金银华公 司、珂宁公 司及以上三方共同委托代 理方柳州市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韦秋建的私人后花园,这与中 央提出的依法 治 国是否背道而驰?(华泰公 司占有法 院查封款的证据:(2017)桂执复27号执行裁定书、(2017)桂执复49号执行裁定书、(2017)桂执复50号执行裁定书,华泰公 司的裙带公 司柳州市金银华公 司诈骗国 家赔偿款的证据(2013)桂法委赔字第1号国 家赔偿决定书。

    二、举报华泰公 司及其股东柳州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及其双方共同的委托代 理人柳州市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韦秋建共同策划并怂 恿案 件当事人起诉华泰公 司及东华建筑公 司虚增黄日友挂靠在华泰公 司名下开发项目的开支,华泰公 司与东华建筑公 司故意隐藏支付 款凭证,与起诉人和解,华泰公 司利 用法 院下达的判 决再到不属于管辖区的法 院起诉黄日友,华泰公 司得逞后再将虚增黄日友债务的债权转让给与华泰公 司恶意串通方珂宁公 司,而珂宁公 司的委托代 理人也是韦秋建,华泰公 司与华泰公 司的股东东华建筑公 司及珂宁公 司与案 件当事人恶意串通制 造虚假诉 讼的目的是虚增和扩大黄日友债务,以达到在(2005)柳市民一初字第3号案 件中违法拍卖和瓜分黄日友挂靠在华泰公 司名下价值4000万元在建项目的目的,涉及虚增黄日友债务的案 件:(2009)柳市民一初字第10号案 件(华泰已撤诉)、(2009)南民二初字第140号案 件(华泰已撤诉)、(2013)柳市民二终字第92号民事判 决书(华泰败诉)、(2014)柳市民一终字第48号民事判 决书(华泰败诉)、(2006)鱼民(一)初字第973号民事调解书:华泰公 司及其股东东华建筑公 司故意隐藏支付工程款凭证、故意与案 件当事人调解不通知黄日友参加诉 讼,虚增黄日友债务24万元;(20О8)北民(二)初字第796、797号案 件,华泰公 司持有(2006)鱼民(一)初字第973号民事调解书及伪 造的协议到不属于管辖范围的柳州市柳北区人 民法 院提起诉 讼,虚增黄日友债务⑨8万元,因相关法 院组 织对账虚增黄日友债务暴 露,华泰公 司将虚增黄日友债务的债权转让给柳州市珂宁公 司形成案中案,严重损害黄日友的合法利益,(2015)桂民一终字第64号案 件虚增黄日友债务75万元。

    三、广西柳州市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韦秋建违反律师 法的几个事实:

    (一)在(2005)柳市民一初字第3号案 件中同时担任不适格申请人柳州市珂宁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委托代 理人,又担任被执行人柳州市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委托代 理人,而不适格申请人珂宁公 司与被执行人柳州市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在本案中是对立的法 律关系。韦秋建在(2006)鱼民(一)初字第973号案 件、(2015)桂民一终字第⑥4号案 件二个案 件中同时担任法 律对立方华泰公 司及华泰公 司的股东柳州市东华建筑公 司的委托代 理人,而华泰公 司与柳州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在以上二个案 件中的法 律关系是法 律对立的发包关系。

    (二)举报(2005)柳市民一初字第3号案 件被执行人华泰公 司与华泰公 司在本案中的委托代 理人柳州市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韦秋建和覃捷将法 院查封支付给申请人的房屋出 售款199000元挪为支付韦秋建和覃捷的委托代 理费,造成法 院不能依法及时执行到位,造成被法 院违法拍卖黄日友挂靠在华泰名下的巨额财产,严重损害黄日友合法的利益;

    以上事实都有法 院的相关法 律文书和存档资料佐证,敬请上级纪 委、司法部门和全国律师协会给黄日友和社 会大众一个公平、公开、公 正的处理结果,并对恶意串通诈骗国 家赔偿款和损坏黄日友合法利益的相关违法人员依法作出处置,以维护 法 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平、公开、公 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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