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拆迁零赔偿流露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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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12:42: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温岭松门镇暴 力 灭人性违规拆 迁,我叫李小秀,身 份 证 号332623196311246706,手 机13958602087,家住浙江省温岭市   松门镇河头村复兴塘,1993年,我和几个人在河头村买下海塘地土地使用有偿转让的一块地,土地为永久性土地,有地契约和律师公证盖章,手续都是合法的,,也符合《(1995)国土(籍)字第26号》规定中的第23条,第28条,第42条等有关相关法 律规定 。至今25年了,也符合 《(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的第21条:农 民集体连续使用 其他农 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 十 年的,应该视为使用者所有。这先有当地政 府的行政行为,后有我们签订的土地使用有偿转让协议。买地盖房平安度过20多年,这块土地如今是当地最繁华的商业街,当地政 府就红了眼,打起歪主意,近2年来不断使用欺诈,威 迫,暴 力威胁等手段霸占我们的土地  ,2018年4月12日当地政 府拆了我们的房子,如今我们暴 露街头,流浪,这是我们的唯一住房,现在被松门镇政 府强行零赔偿的零安置的强行霸占了,国 家都在搞帮助人 民脱贫,维 稳,可松门镇政 府这做法是让我们流浪,有家的变成没家,沦为流浪者,《宪 法》第33条规定:中 国公 民在法 律面前人人平等,恳求国 家惩治这帮阳奉阴违,充当黑 恶势力保护伞暴 力没人性的之人   ,我只恳求依法按政 策给我个住房保 障,给我个合法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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