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委书记陈一新同志:
您好!
在您百忙之中写信打扰,深感愧疚可又万般无奈,我们是南湖缤购城全体业主代表,2015年12月,武汉缤购城项目在南湖开盘,三大股东分别是: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天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武汉上善至高置业有限公司)和湖北鼎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发伊始,企业对外广告宣传是以收益偿还10年的银行贷款。也就是说,让业主在付完首付后,余下的银行贷 款偿还由项目运营商按月打入业主账 户,业主10年后可获得产权商铺。正是在巨大的广告宣传攻势下,很多市民群众认为只要付出首付,在没有任何还款压力之下,10年后即可获得相应面积的商铺,正是这种吸引力,使得我们很多人不惜倾家荡产四下借贷最终成为南湖缤购城的业主。开始一切顺利,银行贷款很快办了下来,并于2016年1月份开始返还收益,用于业主们偿还银行贷款。
原认为一切就这么波澜不惊的往前推进,我们全体业主也对10年后的生活充满更多的遐想和期待,可谁知,正常还款之后仅仅持续一年多,2017年4月1日,武汉缤购城项目部单方面通知业主,因公司内部的原因,暂停业主们的收 益返还,让业主们自己偿 还银 行 贷款。因事发突然,也让业主们根本无法接受,这也意味着项目方在“骗 取”我们业主首付后彻底毁 约,不仅让所有业主猝不及防,大部分业主也根本无力自己承担余下的按月还款,不仅如此,原计划2016年底就能够建成投入使用的商铺也成了泡影,因为项目开发商和建设方之间的纠纷,项目工程不仅从2016年4月即开始停工,随后又因开发商与建筑商的纠纷导致缤购城项目被法 院 超 额 查 封,何时复工建设,至今依然没有时间表。
问题出现之后,我们全体业主原指望通过正常途径由政 府 部 门协调予以解决,切实维护我们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然事与愿 违,几乎所到政 府 部 门都表示爱莫能助,理由是无法干预企业经营,也无法干 涉 司 法等。据我们业主查 证,南湖缤购城是由武汉缤购城置业有限公司斥资20亿重点打造的首个综合体项目,原定2016年年底开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6万方,商业体量7.1万方,住宅面积6万方,缤购城项目于2015年8月相继取得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并于2015年12月11日取得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对外销售宣传中,一直是以政 府还建工程,武汉市“四大重点工程”之一等名义。我们全体业主当初之所以相信和选择购买,除了看中利益回报之外,更在于我们始终相信这是一项政 府工程,这若大的一个商业体摆在这里,既没有人去理会它每天的损失,更没有人给我们指出一条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让我们全体业主犹如跳进一个巨大的陷 阱之中,深感无力自拔。
陈 书 记,我们全体业主其实并没有太高的要求,一是请求政 府为了广大业主的利益,帮助武汉缤购城置业有限公司解除超额查封,责成开发商尽快解决开工、交房问题,并追究其违 约 违 法责任。针对缤购城项目二期无证销售无合同无备案无网签的业主,责成开发商尽快落实网签备案,保障业主权益。组织专人点对点的解决南湖缤购城项目存在的问题,体谅群众疾苦,维护社 会 稳 定、政 府声誉,尽可能避免业主们激烈的、大规模的甚至失去理智的维 权 行 动。
其次是请求政 府成立的专门小组协调贷款银行参与解决问题,给予还贷业主政 策:项目复工前暂停还 贷。同时协调开发商与业主代表进行平等商谈,解决业主的损失补偿问题,不管股份如何变化,内部如何矛盾重重,都不能据此绑架业主合法利益,责成项目公司履行承诺,维持原合同和委托经营协议条款有效,保证所有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是按照业主与武汉名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按揭付款方式)》,因武汉名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应返还的收益没有按期给付,武汉名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按揭付款方式)》条款三.5中约定的贷款利率标准的四倍计算支付延长给付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并确定恢复正常给付收益的起始时间。按照业主与武汉缤购城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房期限为2017年5月31日。因武汉缤购城置业有限公司无法按期交房,按照《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一条1.(1)款约定,武汉缤购城置业有限公司必须在实际交付日时按逾期日向业主支付每日合同房价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委托经营期限仍然为武汉缤购城置业有限公司收到该商铺约定的总成交价款之次日起开始计算,共十年整。
陈 书 记,我们全体业主只是本着合情合理又后退一步的原则,来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实际上,无论开发商与建设方存在任何矛盾纠葛,均与我们全体业主不存在任何关系,他们导致的后果,更没有理由让我们为其埋单,恳请陈 书 记高度重视我们的诉求,安排部署相关部 门迅速介入,毕竟数2亿多的首付已经让我们200多业主家庭不堪重负,而后续更为沉重还款负担更足更足以让每个家庭分崩离异,我们经不起这样的毁约,法律更不允许这样的毁约,如果属于企业故意欺 诈业主,蓄意骗 取我们的血汗钱,政 府和法 律更需要为我们做主和讨回公道。
谢谢陈 书 记,祝您工作顺利 事业辉煌。
武汉南湖缤购城全体业主
2017.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