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钱有限,生命无价。市场经济环境下,一些农民去东南沿海打工捕鱼,毕竟,海面上风高浪急,随时有生命危 险;而一旦遭遇不测,很有可能船主给予死 者家属三五万元便“打发了事”,这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所以,这里笔者建议的对象是“杨胜伍们”。
近来,一则《台州市 长张兵,船员掉海生死不明,赔点钱就可以了吗?》的群 众来信在大江南北广为流传,,写信者杨胜伍,籍贯为湖北省利川市文斗乡太阳坪村3组13号,说的是他和儿子杨朋兵在浙江台州运达渔业有限公司谋得一份捕鱼的工作,2017年8月22日早晨8点左右,杨胜伍和他儿子杨朋兵在浙台渔冷32⑧90船上捕鱼期间,他儿子掉海生死不明而相关方面没有及时处理;对此,不揣浅陋,笔者给“杨胜伍们”四点建议。
一者,打工,劳资双方一定要订 立劳动合 同。“天有不测风云”,特别是出海打鱼,遇上天灾,无论是伤还是亡,事先有个合 同,最好能交给身在陆上的家属保管,一旦投诉起来,资方想当老赖也难。反观之,如果资方不愿意订立劳动合同,对不起,打死也不给你打工捕鱼,中国这么大,打工谋生,“东方不亮西方亮”。
二者,出事先找政 府。杨朋兵打工捕鱼过程中失踪大海而至今生死不明,本来,用人单位应该现场主动救人,救人不成应该及时报 警,可事实上,用人单位“能拖则拖,能躲则躲”,对不起,失 踪 者的家属只有主动向当地公 安 部 门 报 案;如果当地公 安 派 出 所“猫不捉鼠”而“猫鼠同窝,和平共处”,那只有向当地人 民 政 府 投 诉。杨胜伍向台州市 长张兵投诉,这是法 律 赋 予 公 民的正当权 利。
三者,找律师,打官 司,走法治之路。如果“找 政 府”这条路走不通,那就“旱路不通走水路”,尽可能地携带上“事 实 证 据”,请律师 帮 助 维 权,而争取原 告、被 告“法 庭上见”;这其间,如果觉得法 院一 审 判 决不公,可以争取“二 审”,如果还认为二 审 判 决不公,不妨向地方人 大 常 委会投 诉,毕竟,人 大 常 委 会对法 院有这个“监 督 权”。
四者,找媒体伸张正义。同样要尽可能地携带上“事 实 证 据”,找传统媒体,找新媒体,找自媒体,以借助“新闻舆 论 监 督”来促使问题的解决。毕竟,对于有些地 方 政 府来说,“不怕通报,就怕见报”,也往往“不怕上 访,就怕上网”;一旦媒体报道出来,孰是孰非,阳光 下,最终将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我们应该有这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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