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出孙水生背后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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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3 13:0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控诉人:李梅荣,女,汉族,1949年出生,系郾城区孙庄乡孙庄村民,电话:15139570282.
  被控诉人:孙水生,男,汉族,1959年出生,其原系郾城区孙庄乡孙庄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现已被捕。
  请求事项:
1、 请令被控诉人赔偿控诉人的医药费1500元,误工费2000元。
2、
3、 请求依法追究其私闯民宅,组织“黑社会”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4、
5、 请揪出其背后的“保护伞”,铲除以被控诉人为首的漯河市“黑社会”     组织,实现漯河市的长治久安。
6、 请查明,缉拿2006年9月控诉人之子孙银虎于广州被砍杀的凶手及幕后的元凶。
  事实与理由:
  1、2005年10月19日,控诉人在被控诉人因违法拆迁发生争议,因此,被控诉人即利用权势,调集六女一男闯入控诉人的废品店进行打砸,致使控诉人入住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20余天,产生医药费1500元。同时,控诉人在是第一人民医院申请司法鉴定结论为左耳耳膜因外力作用穿孔,出血(详见附后鉴定意见书的复印件),可鉴定书拿到孙庄派出所后,其不予采结,理由是鉴定意见书未附控诉人的照片,为此,孙庄派出所委托郾城区人民医院法医门诊做司法鉴定,可做了司法鉴定还是不行,最后又到漯河市第二人民医院去做鉴定,必须由孙庄派出所领取。可迄今控诉人也没见到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无奈,控诉人即将其起诉到郾城区人民法院。其立案一个月,即裁定该案宗由公安机关查处(详见附后裁定书的复印件)。可郾城公安机关却称,因法院立案,应由其负责审判。双方相互推诿8年之久,案件悬而未决。2012年6月控诉人在乌云笼罩下,因失望撤诉。
  2、2005年8月,控诉人在被控诉人权势的压制下,唯恐灾难再次临头,被迫背井离乡,举家南下到广州收购废品。可奇怪的是,在异地他乡无任何仇人的情况下,2006年9月的一天晚上,控诉人之子孙银虎突然被4名持刀歹徒拦截狂砍七刀,命险丧黄泉,幸被一个过路的老乡拨打110获救。为此,控诉人怀疑是被控诉人指使他人所为。因为2006年5月控诉人因闺女结婚返漯,有可能被控诉人趁控诉人由漯回广州时,安排人跟踪,摸清控诉人在广州的住址后,才安排他人前去实施伤害的。为此,恳请司法机关并案时对其审查。
  3、2012年5月28日,控诉人及村民联名到市政府反映其违法乱纪的问题。于是,被控诉人调集20多个“黑社会”人员,对控诉人和村民实施殴打伤害。当天下午1时许,被控诉人又纠集20多人,跺坏控诉人的大门,闯进家中毁坏财物,伤害控诉人的家人。当时,控诉人即报警。尽管郾城区治安大队对现场及毁坏的财物拍照,可至今无果!更令人困惑的是。,郾城区治安大队负责此案的春警官称,你们在市政府门前的行为系对殴,属民事纠纷。为此,控诉人不禁要问,法律正义的力量,为什么在春警官心目中,在郾城区治安大队变得如此软弱?!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呢?难道春警官这位共和国的执法者,果真民事纠纷与公然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刑事案件都分辨不清了吗?这到底是水平问题,还是其态度问题?!
  此致!郾城区纪检、检察院、公安局打“黑”办


                      控诉人:李梅荣
                      201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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